二、招标方式、期限
本次招标为供货商资格招标,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单位入围招标单位商家库,入围及供货期限为2021年秋季开学8月15日——2022年春季开学(2021年7月31日)止。招标单位根据原材料使用需求,通知入围供货单位对相应原材料进行报价,大米、食用油、调味品、南北货入围供货商每3个月报价一次;肉类(猪肉、牛羊肉)、冷冻品、光禽类、豆制品类、蔬菜类、禽蛋、水果类、粉面、糕点品、淡水产品类、海产品类入围供货商每月报价一次,在保质保量的基础上,按食材类别需求制定原材料报价清单,同一类别原材料单项报价合计总价后最低价确定为当期供货商,期间价格不得以任何理由上涨,如遇市场价格下跌,则应相应降价。
三、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1.具有相应资质的原材料生产厂家或有规模的养殖(种植)户、代理批发商、合作社、实体店、农贸市场个体经营户。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投标项目。
3.诚信经营、信誉度高、服务优,所供原材料质量符合我方要求,供货能力(如供货速度、货源储备量等)满足我方需要。
四、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有效期内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或副本原件,投标单位为个体经营户的,提供营业执照上个体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投标单位为企业的需具有法人授权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2.食品安全承诺书、食品质量承诺书、按时送货承诺书(送达招标单位指定配送点)。
3.投标单位投标时注明投标项目,同时参加多项目投标的供货单位,请按类分别填写投标项目。
五、管理要求
1.投标单位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所提供的原材料必须是正规渠道的合格产品,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符合国家和行业食品卫生安全标准。如供货商所供原材料存在质量或卫生不符合要求的,第一次招标单位对供货商警告一次并退回当批原材料,罚款贰仟元;第二次发现所供原材料存在质量或卫生不符合要求的,罚款伍仟元,并取消其供货资格。
2.供货商提供的原材料如出现经政府监管部门确认的食品质量、卫生等影响食品安全的,供货商承担一切责任。
3.供货商未按招标单位要求按时将原材料送达指定地点的,一次罚款壹仟元。供货商在供货期内无故停止供货的,招标单位有权扣留其未支付的全部供货款并取消其供货资格。
4.招标单位对中标单位经营场所、货物来源地不定期抽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供货资格。
六、供货方式
供货单位按招标单位报单需求及时送货,不得随意多供货或少供货。供货单位在送货清单中详细写明供货日期、品种、数量、价格等,按时将原材料送达招标单位指定地点,经招标单位验收人员查验入库后方可入账。
七、付款方式
原材料款由招标单位统一按月结算,供货单位开具正规税务发票,当月原材料款结算日为次月的15日—20日转账至供货单位公司账户(供货商为个体经营户的,原材料款可付款至营业执照上个体经营者名下账户)。
八、质量要求